一、實驗原理的闡述
強迫游泳實驗,這一開創性的行為絕望研究方法,由Porsolt RD在1977年首次提出,其主要用途在于評估抗抑郁藥物的療效。實驗的核心在于將動物置于一個封閉的水域環境,使得動物在無法逃脫的情況下經歷強烈的掙扎與絕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動物會展現出特有的“靜止狀態”。通過觀察并記錄這一過程中動物的行為參數,我們可以有效評估抗抑郁藥物與致抑郁藥物的作用效果。
二、傳統與改良版強迫游泳實驗方法的比較
傳統的FST實驗,通常將大鼠置于一個水深約15~18cm的透明圓柱形容器中,進行15分鐘的“預游泳”階段。這一預游泳過程對大鼠而言構成了一種無法逃避的應激,從而引發其“抑郁反應”。隨后,大鼠會被取出、烘干,并接受藥物或其他治療干預。干預后的大鼠被放回籠中飼養。經過24小時的應激期后,大鼠會再次被放入泳池,進行5分鐘的“測試游泳”并記錄。通過對大鼠游泳與靜止行為的分析,我們可以推斷出干預措施對其行為的影響,并據此推測其抗抑郁活性。
然而,傳統的FST在評估某些抗抑郁藥物(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的活性時存在局限性。因此,研究者們對FST進行了改進,形成了改良版的FST。相較于傳統版本,改良版FST有兩個顯著優勢:首先,通過增加水深,我們避免了大鼠因觸及池底而產生的適應性行為,同時也減少了靜止不動的時間,提高了實驗的敏感度。其次,傳統FST僅記錄大鼠的靜止時間,而改良版則增加了對大鼠其他兩種行為的記錄,這種更為全面的行為學評價技術進一步提高了實驗的靈敏度,使得我們能夠驗證SSRIs的抗抑郁活性。
三、實驗注意事項的強調
在進行強迫游泳實驗時,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實驗室的內部標準與條件,包括飼養環境和光照時間,都可能對實驗結果產生影響。其次,水溫對實驗動物的行為具有顯著影響,過冷的水溫可能使動物更易表現出靜止不動的行為,而較高的水溫則可能使這一行為出現較晚。因此,我們通常將水溫控制在23~25℃之間。此外,為了保證實驗的有效性,我們應確保實驗動物的后肢無法支撐或觸及水池底部。同時,我們主要以動物后肢的活動情況來判斷其是否處于絕望狀態。最后,實驗時間應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通常建議大鼠的實驗時間為6分鐘左右,小鼠為5分鐘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