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對于整個社會發展很重要,然而因為固有的危險屬性導致其危害與風險也一直存在于它的整個生命周期,“談危色變”是現實社會對危險化學品的最真實反饋。
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更是國內目前的老大難問題,頭疼的不僅僅是有儲存行為的相關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甚至連監管部門往往也略微舉足無措。導致這一現狀的原因很多,法規不健全、企業合規意識淡薄、儲存成本過高等等,因為此,我國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發生的安全事故層出不窮;也因為此,我國近幾年針對危險化學品儲存相關法規文件進行修訂完善的呼聲與意愿正變得越來越高。
賽弗安全就來為大家簡要梳理下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相關法規、相關合規要求、相關現狀分析以及相關展望。
01 危化品儲存相關法規/標準
目前國內明確需要對危險化學品儲存進行監管的級別法規文件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 第591號令),其中影響力甚大的一段規定(引自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而“危險化學品”在現法規框架下指的是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化學品以及未列入目錄但滿足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化學品(28大項,81小項),由于大多數化學品都起碼滿足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這也意味著絕大多數化學品都需要放進;穼S脗}庫(場地)進行儲存,這對企業來說挑戰不小。除591號令以外,國內關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法規/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如表1所示。
表1 國內關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相關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 第591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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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化學危險品的安全貯存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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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修訂為: GB 15603-202X《危險化學品 儲存通則》 預計將于今年正式發布。 |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存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4-2013) ; 《腐蝕性商品儲存養護技術條件》 (GB 17915-2013) ; 《毒害性商品儲存養護技術條件》 (GB 17916-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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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GB 18265-2019)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2018年有過修訂) ; 《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 51283-2020)(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 (2018年有過修訂)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 18218-2018);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7-2001) (近年將更新) ; 《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GB 50046-2018);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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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公安部6號令) ; 《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GA1131-2014); 《劇毒化學品、放射源存放場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范》(DB11/T 1191); 《化學化工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T/CCSAS 005-2019);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 12158- 2006 ); 《有機過氧化物分類及品名表》(GB 28644.3-2012); …… |
國外關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法規相對比較健全,指導性法規文件主要包括美國NFPA系列標準以及澳洲AS系列標準。如表2所示。
表2 國外關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相關法規/標準
美國: NFPA 400《危險物質規范》 NFPA 30《易燃和可燃液體規范》;NFPA 495《爆炸性物質規范》;NFPA 30B《氣溶膠產品生產和儲存規范》;NFPA 55《壓縮氣體和低溫流體規范》; NFPA 58《液化石油氣規范》;NFPA 59《公用液化石油氣工廠規范》;NFPA 59A《液化天然氣(LNG)生產、儲存和處置標準》;NFPA 484《可燃金屬標準》等; |
澳洲: AS 1940《易燃和可燃液體》;AS 4326《氧化劑》;AS 2714《有機過氧化物》;AS 2507《農藥及獸藥》;AS/NZS 4425《有毒物質》;AS 3780《腐蝕品》;AS 4332《氣瓶氣體》;AS 1894《不易燃低溫冷凍液體》等。 |
德國: TRGS 510(有害物質技術規范 510) |
相對來說,美國以及澳洲的法規/標準更具備現實指導意義,我國相關法規/標準也正在逐步完善及更新,其中近期更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GB 18265-2019)以及即將更新的《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 15603-202X,目前已發征求意見稿)預計將引起較大影響,相關人員應密切關注。
02 危化品儲存的合規要求
在之前的解讀中,我們為大家重點講述了易燃易爆性物質、腐蝕性物質以及毒性物質這幾類化學危險品的相關儲存要求,并側重介紹了儲存過程中溫濕度要求。具體可參見之前解讀:危險貨物的儲存有何要求。除此以外,根據文中上述法規/標準要求,危險化學品儲存時還應額外注意的相關事項,如下圖所示。
03 現階段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爭議
現階段我國危險化學品儲存形勢并不太好,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而危險化學品儲存過程的爭議也較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
1)不同法規適用的對象不一致
在上文中我們有介紹危化品儲存相關的法規/標準,然而由于部分法規/標準發布的時間較早,導致現行的這些法規/標準存在適用對象不一致的情況,如表2所示。
表2 危險化學品儲存相關的主要法規/標準適用對象一覽表
不難發現,因為適用依據的不同,導致主要的幾個法規文件其適用對象也不盡相同。核心差別在于部分對應的是危險貨物,部分則對應的為危險化學品。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更是自成一體,其中包括對易燃液體的分級都與常規法規(GHS體系及TDG體系)大相徑庭。
2)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界定
根據591號令,所有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然而,何為“專用”一直無明確界定。這也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同地方的企業可能面臨的監管尺度也有所差異。以危害性較低的危險化學品為例,有些是要求不與普通化學品混存即可(倉庫有危化品資質),有些則被要求至少存放在丙二類倉庫。
3)少量危險化學品儲存的豁免
根據GB50016相關規定,有少部分情況,可不按物質危險特性來確定儲存火災危險性類別,然而需要滿足相應前提條件,需考慮的因素包括總量、房間容積比值、揮發性等。
除此以外,針對實驗室這一特殊場景,《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范》(DB11/T 1191)提到,每間實驗室可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總量不超過50L或50kg。然而前置條件是相應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相應儲存柜或儲存容器中。另外實驗室的危險化學品如滿足有限或例外數量相關條件,在同一儲存柜中存放時,無需適用隔離要求。
除了上述兩個“豁免”性條款外,暫未關注到其他有價值的有實際意義可操作的相關小量;坊砻鈨Υ嬉蟮姆ㄒ幓驑藴。也許后期的法規/標準中,會新增此類條款。
04 危險化學品儲存前景如何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相關法規的逐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儲存會日益規范化合理化,從近幾年發布的政策法規分析,危險化學品儲存在未來預計將呈現以下幾個趨勢。
1) 法規文件會逐步更新完善
我們在上文中講到,目前的法規/標準并不完善,亟需更新完善,目前已更新的核心文件包括GB18265,而GB15603也將于近年修訂并重新發布。與此同時,591號令以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等上層法規文件預計也會在不久將來有所修訂及發布。
2) 智能化與信息化
從2016年《;肪C合治理方案》發布起,包括2019年新發布的GB 18265-2019都有提及危化品儲存應采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預計近年即將發布的GB15603會再次強調;穬Υ孢^程中信息化智能化需求。而從實際需求分析,也勢必會用信息化手段代替繁瑣而低效的人工管理。
3)監管會更加細致明確
現行法規/標準的問題在于可操作性與可指導性偏弱,隨著法規的不斷更新(尤其應關注近年將更新的GB15603),制度管理、人員要求、應急預案要求、庫區安全、作業安全、搬運裝卸、堆碼、出入庫作業、勞保保護、溫濕度管理、事故應急處置等環節的管理都將在法規/標準中進一步細致明確。